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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無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無 | 公開日期: | 2021-03-29 15:41 |
| 發布單位: | 無 | ||
| 紹興市上虞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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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各項決策部署,持續深化依法行政,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在2020年紹興市法治政府建設考核中全市排名第一。現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堅持統籌協調,凝聚法治建設合力。一是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帶頭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主動將法治政府建設列入區委區政府工作重要議程,2次專題聽取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對法治建設工作進行總體謀劃,親自把關、親自部署。二是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落實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常態化,每次常務會議均安排會前學法,提升領導干部法治意識。要求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和法治理念,自覺增強大局意識,嚴格遵守各項紀律,當好班子和干部群眾的表率。三是部署落實,扎實推進。召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2019年度法治上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2020年法治上虞建設工作要點》《區委依法治區辦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召開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工作府院聯席會議暨全區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會,對法治政府建設進行全面部署,全力推動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召開年度法治紹興(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迎檢工作會議,全力打贏2020年法治建設翻身仗。持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通報制度,全年共印發通報15期。 (二)加強執法監督,推動公正文明執法。一是創新監督方式。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正法直度”專項行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我區執法監督效能;探索行政執法監督規范化建設創新實踐活動,承接柔性行政執法監督創新工作,通過堅持教育引導在先、督促整改在后的原則規范執法行為;將法治巡察納入區委巡察,在法治巡察過程中行政執法監督作為重點督查內容,目前,已對24個鄉鎮(街道)和部門開展了法治巡察。二是加大監督力度。專項督查“證照分離”改革中涉及企業經營許可事項辦理及批后監管情況,制發《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3份;對全區行政執法機關“三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努力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組織年度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形成年度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情況通報,要求涉及單位及時查漏補缺、整改反饋。三是加強隊伍建設。印發《法治建設監督員工作規則》,公開選聘法治監督員,組建40人的法治監督員隊伍,已積極參與到執法監督活動中,為我區法治建設注入社會力量。積極推進行政執法證申領工作,目前全區行政執法人員持證率達90.11%。舉辦全區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班,就當前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內容開展培訓,有效提升行政執法水平。 (三)堅持多措并舉,有效化解行政爭議。一是推進預防化解實質化運作。建立法律風險論證機制,牽頭召開法律風險研討和論證協調會52次,就重大案件進行法律風險論證;建立高發案件防控機制,針對集體土地征收等重點領域,出臺法律保障意見,公證全程參與集體土地征收;建立行政爭議調解機制,組建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并整體融入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聘請兩名專職調解員,目前行政爭議案件調撤率達36.4%。二是推動府院聯動常態化開展。加強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動,健全行政執法、行政復議和行政審判聯動格局,依托府院聯席制度,出臺關于加強行政訴訟案件應訴以及敗訴案件過錯責任追究與容錯免責等指導性文件。全年收到行政訴訟案件183件,審結行政訴訟案件198件,敗訴16件,敗訴率為8.1%,敗訴率遠低于全市平均值,收案數和敗訴率首次實現“雙下降”;行政機關負責人應出庭99件,實際出庭應訴96件,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為97%,處于全市領先水平。特別是有效處置以百官街道為被告的38件系列案件,工作方法得到省市領導批示肯定。三是加大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以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健全工作機制,區行政調解中心掛牌并有效運行,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全部實現“零上訪”和“零敗訴”。聘請13位法律專家成立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專家智庫,充實復議工作隊伍。開辟接待、調解、聽證和檔案室等場地,配備語音文字轉換系統和遠程視頻系統,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2020年,區行政復議局獲得全省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工作成績突出集體榮譽稱號。 (四)強化制度約束,嚴格落實依法決策。一是加強合法性審查機制。列席區政府常務會議,為依法決策提供法律保障,2020年共審核重大行政決策95件,提出合法性建議200余條。行政規范性文件實現合法性審查全覆蓋,確保出臺的文件合法合規,全年共審核規范性文件41件,備案審核33件。二是推進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制定印發《關于推進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意見》和《上虞區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工作實施細則》,科學建立“1+1+1”的合法性審查機制,明確各鄉鎮(街道)基層司法所為我區鄉鎮(街道)具體的合法性審查機構,重點通過組建法律顧問團護航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我區各鄉鎮(街道)及主要行政執法部門均已聘請政府法律顧問,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合同審核等方面的參謀助手作用,主動為集體土地征收、疫情防控等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支持。全年邀請政府法律顧問參與論證會36場,提出法律意見250余條。 (五)深化改革創新,全面推進政府履職。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無證明化”改革工作,在水、電、燃氣、通訊網絡等公用事業和銀行、保險等金融領域全面推廣“無證明化”改革。全力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平臺使用,切實做好“浙政釘·掌上執法APP”推廣應用,實現一線執法人員100%配置行政執法設備。扎實推進全省首批“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共清理各類證明事項288項,取消證明材料281項、審批改為備案9項、實行告知承諾12項。二是助力民營企業發展。全面落實《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及時廢止、修改不符合條例規定的各項政策5件。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結合“三服務”活動,疫情防控期間,為1046家企業開展法治體檢服務1973次,出具體檢報告180余份,律師見證書2份,有效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最大限度減少疫情防控對我區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持續推進“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創建誠信守法示范企業66家。三是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統籌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地落實,順利通過“七五”普法總結驗收。圍繞“法潤虞城”主題,積極開展“法律十進”活動,重點組織疫情防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等宣傳活動,積極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深入貫徹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們將緊密結合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突出優勢,補齊短板,在更高站位上高質量推進工作法治化。重點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壓實“第一責任人”職責。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等要求,督促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充分發揮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放在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是有效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充分發揮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職能,加強對三個協調小組的指導,全面推進各項工作部署;持續推進法治巡察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法治建設責任落地落實落細;通過法治專題培訓,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行政職責的能力。 三是積極推動行政爭議化解。全面排查依法行政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隱患,避免矛盾顯性化和擴大化;繼續發揮行政復議政府內部糾錯的制度優勢,加大糾錯力度;加強涉訴案件的法律風險分析論證,實行每案必析、每案必調,持續降低敗訴率。 四是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優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考核指標體系,構建“年初有要點任務、年中有督促檢查、年底有驗收評估”的法治政府建設考評體系,全面嚴格實行平時督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工作制度,有效推動依法行政各項工作落實。 五是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創建。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南和準則,對照指標分解確定責任單位,摸清短板分布,找準問題癥結,逐條逐項落實,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質量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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