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永和鎮 >> 法治政府工作報告 |
| 索引號: | 無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無 | 公開日期: | 2025-02-18 14:06 |
| 發布單位: | 無 | ||
| 上虞區永和鎮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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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和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市、區關于法治建設的要求部署,緊緊圍繞全鎮中心工作,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為加快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現將我鎮2024年度法治建設工作匯報如下: 一、工作舉措與成效 (一)堅持黨的領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通過黨委會、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等形式,第一時間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進行傳達學習,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做到“兩個維護”,推動學習教育落到實處。深入宣傳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的“第一課題”,鎮黨委會議、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一系列黨紀黨規、法律法規納入干部培訓網絡課程,舉辦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4期。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規治黨的重要論述精神,組織開展中央及省委、市委、區委黨內法規制度文件學習會議10場次。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工作列入鎮領導班子成員述職述廉述法報告和作為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積極推動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健全黨委會議、政府工作會議常態化聽取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圍繞省、市、區政府法治政府考核的有關要求,及時修訂我鎮法治績效考核指標,確保法治政府各項考核指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堅持依法行政,優化法治營商環境 堅持依法行政。永和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推動執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執法能力水平。2024年,累計辦理行政處罰182件,行政檢查等其他行政執法行為28件,案件辦理覆蓋環保、消防、市場監管等多個領域。優化營商環境。以“永立潮頭、和衷共濟”政務服務、涉企法治化增值服務建設為抓手,建成投用聯甬發展服務中心,“6+8+8”全周期一站式服務,累計解決企業問題13個,調解涉企糾紛68件。推動關口前移。以“法治體檢”活動為抓手,推動法律服務關口前移,在全鎮各中小微企業組織開展有關勞動用工、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的“送法進企業”活動,增強企業管理人員誠信守法、依法經營的觀念和規范勞動用工、自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意識,提高企業依法防范風險的能力,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規范有序、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三)堅持依法治理,完善基層治理體系 堅持依法治理。依托省級“民主法治村”建設,加快推進法治陣地進村社,已建成10個憲法、民法典等主題陣地,實現市級“民主法治村”全覆蓋。廣泛開展“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示范戶”等評選活動,壯大基層法治人才隊伍,切實提高基層法治意識及普法依法治理能力,逐漸形成群眾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風尚。開展“法治宣傳進企業”“法律課堂進村社”“開學法治第一課”、“一月一法”等活動,積極播撒法治種子。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社康社戒對象等特殊人群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完善治理體系。扎實推進“警網”智治,建立“警網共同體”,由6位民警擔任網格警長,16名輔警、8名應消隊員、10名市場監管和綜合行政執法等執法人員作為警員入網格,進一步提升網格信息靈敏收集、矛盾糾紛排查能力。注重發揮網格服務群眾的功能,推行“網格員+服務員+調解員+衛生員+宣傳員”聯動機制。自警網共同體推進以來,累計服務89人次,警情數環比下降21%。深化基層治理。一是打響“永安”調解工作室品牌,推動矛盾糾紛化解由“被動受理”轉向“主動介入”。2024年累計接待群眾咨詢500余人次,申請法律援助1件,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80余件,累計涉案金額達230余萬元。二是依托“楓橋式”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的優勢,強化資源融合聯動,建立司法所、社會治理中心、法庭、派出所、信訪室、交警隊建立協調聯動機制,讓群眾反映的事項都能“一站式”接待、“一攬子”調處、“一條龍”服務,實現矛盾糾紛調處更便捷,推進司法建設向基層“神經末梢”延伸。參與信訪矛盾糾紛化解,引導轄區內一小區同類43件信訪件通過司法調解成功化解。三是與余姚市蘭江街道、梁弄鎮簽署共建平安邊界協議書,實施“六聯”工作法,建立健全預防和調處各類涉邊矛盾糾紛工作機制,護航“紅詩路”親鄰黨建聯盟。2024年,聯合排查矛盾糾紛24件,達成書面調解協議9件,口頭調解協議15件,調解成功率達100%,有效解決群眾的“心疙瘩”。 (四)完善體制機制,提升法治建設水平 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機制。認真履行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環節,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在涉及鎮域內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上,始終堅持由辦線提出議案,主管領導先期審查,最后提交鎮黨政領導班子討論決定的制度和程序,防止行政決策的隨意性,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規范行政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推進永和鎮合法性審查分中心建設,認真履行三級審查機制,切實推動合法性審查提質增效。定期研究法治建設相關工作情況,通過會商、聽證等多渠道商議訴訟、復議及其他重大涉法事項,及時研究解決行政涉訴涉法重大問題。今年以來合法性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50余件。行政復議案件5件,行政復議調撤率達到100%。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培訓活動6場次,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和技巧。加強執法證管理,組織開展執法證考試,現行政執法證持證率達90%以上。有效發揮鎮人大、紀委等部門對鎮內部權力制約的監督。對權力集中的辦線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提高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存在問題與分析 (一)法治素養有待強化。鎮村干部隊伍法律素質不高,擁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員較少,推動基層依法決策、依法治理的制度性要求缺失、抓手不足,執法規范性、執法程序意識有待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執法效能未能充分發揮。 (二)法治建設有待深化。法治社會建設質效有待進一步提升,深化法治文化建設措施有待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有待進一步加強,綜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待進一步強化。 (三)法治環境有待優化。“放管服”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營商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市場動能有待進一步釋放;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建設需要進一步強化。 三、工作計劃與打算 (一)壓實法治建設責任。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專家學者作用,積極邀請公眾參與到重大決策中來,保障決策的法制化、科學化。建立健全風險評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掌握決策執行情況、評估決策執行效果。 (二)抓好法治學習教育。嚴格落實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推動黨員干部學習各類法律法規知識,著力提高干部隊伍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創新法治教育模式,常態化開展群眾普法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全面營造自覺遵守與執行法律的良好氛圍。 (三)增強基層治理效能。以警網共同體建設為抓手,以“愿意找人、找得到人”為目標,動態優化網格長、微網格長隊伍,切實發揮警網共同體在信息靈敏收集、隱患前期化解方面作用。深入推進“15分鐘公共法律服務圈”建設,優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發揮自治優勢增進基層和諧,加強基層法治增進合規水平,推進基層德治增進鄉風文明,發展基層智治提升治理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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