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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無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文 號: | 無 | 公開日期: | 2025-08-11 16:19 |
| 發布單位: | 有效性: |
| (圖文)《上虞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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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文件規定,為有效承接2020年9月24日修正通過的《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2023年1月15日施行的《紹興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修訂)》,結合目前我區實際,我局對相關征收政策進行修訂完善。 二、制定過程 2024年6月以來,我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和鎮街對《實施辦法》進行探討和研究,同時向社會征求意見,進一步對政策內容進行修改完善。2025年4月初,將《實施辦法》提交司法部門開展合法性審查,并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審稿。 三、主要內容 本次政策修訂完善共涉及12個條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完善征收程序。新增關于房屋征收啟動前需提交的說明和證明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具體情形的說明、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前置調查評估等要求;完善了對征收部門提出補償決定方案、區政府作出補償決定的程序要求和具體操作辦法;補充了房票安置等多元化補償機制,豐富被征收人自主選擇權。 2.明確職責分工。明確區建設局或區政府指定的部門為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門,屬地鎮街為征收項目的具體實施單位。 3.細化補償原則。對未經登記建筑認定和處置作原則性要求,明確違章建筑及其裝修附屬物不予補償原則;根據省市文件精神,規范“改變房屋用途”的認定及給予適當補償的標準,細化“公房”補償標準。 4.提高保底保障。明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定義,將最低補償建筑面積由每戶不小于45㎡提高到每戶不小于54㎡,并明確具體結算模式。 四、適用范圍 本政策適用于《上虞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施行后發布房屋征收決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項目。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紹興市上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解 讀 人:俞曉笑? ? ? ??黨委委員、副局長 聯系電話:8218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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