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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2590905/2025-8486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陳溪鄉 | 公開日期: | 2025-08-07 16:11 |
| 主題分類: | 無 | 文 號: | 陳政〔2025〕11號 |
| 統一編號: | DSYD99R-2025-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 陳溪鄉征兵工作獎懲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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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全鄉征兵工作力度,提增征兵工作的積極性,激發廣大適齡青年參軍報國的熱情,推動全鄉征兵工作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征兵工作條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本鄉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本鄉各行政村及應征青年。征兵工作是加強部隊建設,鞏固國防,保衛祖國的一項重要任務,鄉村兩級干部應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共同推進,高質量落實征兵工作。 一、獎勵及優待 1.行政村完成年度1名出兵任務且不退兵的,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加1分,完成1名大學畢業生(含學信網認證的自考、函授等成人教育)征兵任務且不退兵的,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加2分。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考核結果與評選鄉武裝工作線相關先進掛鉤。 2.完成年度1名全日制研究生(含在讀)入伍的,獎勵所在村工作人員8000元,每增加1名獎勵2000元;完成1名大學畢業生(含學信網認證的自考、函授等成人教育)入伍的,獎勵所在村工作人員5000元,每增加1名獎勵1500元;完成1名在讀大學生(含大學新生)入伍的,獎勵所在村工作人員3000元,每增加1名獎勵1000元;每完成1名高中或中職畢業生入伍的,獎勵所在村工作人員2000元。遇多種獎勵類型,分別決定,合并獎勵,最高一年不超過10000元。 3.應征青年本人主動要求參軍入伍,因視力不足做激光矯正手術的在讀大學生、大學畢業生,體檢、政審合格并經區級兵役機關批準入伍的,入伍3個月后憑手術證明和治療票據,入伍當年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000元的補助。 4.應征青年本人主動要求參軍入伍,且入伍前半年內因外科、五官科、內科等與征兵體檢相關的其他身體原因而手術治療的大學生(含新生、在校生、畢業生),體檢合格并經區級兵役機關批準入伍的,入伍3個月后憑治療票據,按實際支出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2000元。 5.本人主動要求參軍入伍,因學歷不足而通過自考或函授(成人教育)取得學信網認證的大學畢業證書的,入伍3個月后憑畢業證書,入伍當年給予一次性5000元學歷獎勵。 6.樹立當兵光榮的鮮明導向,新兵入伍歡送時,鄉政府給每名新兵發放入伍紀念品,舉行入伍歡送儀式,并進行正面宣傳。每年對所有現役軍人家屬進行走訪慰問,對當年度入伍新兵家屬給予1000元慰問金。 7.所有軍人軍屬依法享受國家、省、市、區人民政府對軍人軍屬的相關優待、撫恤政策。 二、懲處 1.根據《浙江省征兵工作條例》第三十九條:應征公民入伍后拒絕服兵役被部隊退兵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不得錄用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不得辦理出國出境、升學手續;原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職工的,不予復工、復職;原是全日制高等院校學生的,不得恢復學籍。 2.干涉、阻撓適齡青年參加體檢、應征的,或者有其他妨礙征兵工作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年度行政村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扣2分。威脅、恐嚇、侮辱、毆打征兵工作人員,妨礙征兵工作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凡發生思想退兵的,根據鄉年度行政村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扣2分,并在年度武裝線工作評先爭優中一票否決。退兵費用由所退新兵本人承擔。 三、其他 本獎懲辦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條例》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本辦法所涉及經費統一列鄉財政保障。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征兵工作參照本辦法,具體事宜由陳溪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 ? 陳溪鄉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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