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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2590139/2022-84725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章鎮鎮 | 公開日期: | 2025-09-01 09:59 |
| 主題分類: | 無 | 文 號: | 章政〔2022〕14號 |
| 統一編號: | DSYD99H-2022-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 關于下發《章鎮鎮學前教育專項發展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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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區章鎮鎮學前教育專項發展經費使用管理辦法 ? 一、為推動章鎮鎮學前教育“十四五”規劃、第四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有效實施,進一步規范鎮中心幼兒園(含鎮中心幼兒園分園)學前教育獎補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二、學前教育專項發展經費由鎮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額度,實行專款專用,滾存使用。 ?????三、根據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學前教育第四輪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的通知》文件精神,獎補資金主要是建設獎補、爭創獎補、人員經費獎補、內涵發展獎補等。 四、獎補標準 (一)建設獎補 鎮中心幼兒園(含鎮中心幼兒園分園)按照省一級幼兒園建設標準,新建、改建、擴建(或回購)及添置設施設備的,均按相關政策予以補助。 (二)爭創獎補 積極推進幼兒園開展“平安校園”、“綠色校園”、“文明單位”、“示范家長學?!钡雀黝悇摻ā⒌燃壧嵘ぷ鳎變簣@經申報考核通過爭創的,上虞區級、紹興市級分別獎勵0.5萬元、1萬元;當年被評為省一級幼兒園、省二級幼兒園、紹興市標準化幼兒園的分別獎勵6萬元、3萬元、2萬元。 ? (三)人員經費獎補 2021年起,幼兒園自聘教職工人均每年補助0.42萬元起,以后每年按約10%的比例逐年增加,幼兒園根據月考核辦法進行發放。 ????(四)內涵發展獎補 1.年度考核獎勵 幼兒園年度綜合考評被評定為區一等獎的給予1萬元獎勵,教職工考核根據幼兒園考核分別給予一、二、三等獎獎勵。 2.?教科研成果及各類榮譽獎勵 (1)教師課題成果獎 ①課題經教育行政部門、教科所、教研室、教育學會組織有關專家鑒定、發文公布為準。
②幼兒園園本課程被評為國家、省、市、區精品課程的,經審核后,分別給予課程組3萬、2萬、1萬、0.5萬的獎勵。 說明:課題成果或團體獲獎的,獎金由負責人根據貢獻大小自主分配。 (2)教師論文、案例、競賽獎 ①教師論文在公開正規報刊上發表,并標有CN編號,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區級的分別獎勵500元、300元、200元、100元。 ②教師論文在上虞內部刊物上入選,入選一篇,獎勵200元 ③教師論文、案例、競賽獲獎。
說明: 1.同一篇論文、成果、作品、先進在不同的級別上獲獎或發表,按取高不取低的原則計獎,不重復獎勵。 2.獲獎級別的審定均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相應級別為準,學術、團體、民間組織主辦的相應評比,競賽均作降級對待。 3.“公開報刊”系指有國內統一刊號的報紙、雜志。 (3)教職工先進個人榮譽獎
注:園級考核優秀300元、園級綜合先進個人、園級優秀班主任300元、園級文明教職工、特殊貢獻獎200元。 (4)教師輔導學生個人獎
3.學歷進修獎勵 持有教師資格證、在崗滿兩年并繼續從事學前教育的教師,新取得學前教育高學歷的一次性獎勵大專0.2萬元、本科0.3萬元、研究生0.5萬元。 4.早教基地獎補 對鎮中心幼兒園(含鎮中心幼兒園分園)早教基地、早教點分別給予1萬元/年和0.5萬元/年的早教輔導經費,其資金主要用于輔導工作及上課教師的課時補貼和設施設備增添。 5.對外展示獎補 幼兒園承辦或參加國家、省、市、區級展示、開放活動,分別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0.5萬元補助經費,用于活動各項開支、補貼。 五、獎補資金申報、審批程序 (一)建設獎補 ? 幼兒園所需的工程建設補助、設備購置補助,按基建管理、設備購置要求,驗收合格后,提供相關資料經教育黨總支審核后,向鎮黨委政府申請補助。 ?? (二)其他獎補經費 ? 幼兒園升等、創建市標準化幼兒園等獎勵,以當年相關部門認定發布的文件為依據;其他各類獎補證明材料時間界限為每年11月31日,有效期限為當年度各類獲獎,以獲獎證書的注明日期為準。每年11月底前向鎮黨委政府提交申請補助報告及證明材料;相同獎補內容就高不重復,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將補助經費劃撥到幼兒園。 六、享受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當年度相應補助資格:①當年度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師德師風違紀事件的;②年檢(含衛生保健)不合格的;③使用違規接送車輛的;④獎補資金使用不規范的;⑤不依法接受或配合教育行政部門、鎮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⑥發生群體性信訪等其他被認定不符合補助資格的。 七、管理制度 對各專項補助、獎勵資金,幼兒園必須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鎮黨委政府每年年底對幼兒園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補助經費使用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并停發下一年度補助經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辦法自2021年開始實施,如遇本辦法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違背的,則以上級文件為準。 九、本辦法由章鎮鎮黨委政府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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